吉隆坡,9月18日 — 随着马来西亚高知名度政治司法案件持续引发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,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今日御准,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居家拘留形式,服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(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)案件的剩余刑期。纳吉居家服刑申请自此正式获批,结束其自2022年8月23日起长达逾4年的加影监狱铁窗岁月。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当日发出正式文告,宣布联邦直辖区吉隆坡、纳闽及布城特赦局当日会议就此申请作出决定。如今,透过特赦局程序与国家元首御准机制,该裁决不仅终结纳吉的实质羁押状态,更使马来西亚政治格局的后续走向再度成为全国焦点。
📌 快速了解
-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于2026年9月18日御准纳吉以居家拘留形式,服完SRC案剩余刑期,刑满日期为2028年8月23日。
- 有条件特赦附带强制条件:纳吉须缴清5,000万令吉罚款,若违反任何所规定条件,特赦自动失效,须立即返回监狱。
- 纳吉于2024年2月2日已获特赦局批准刑期减半,监禁由12年减至6年,罚款由2亿1,000万令吉减至5,000万令吉。
- 1MDB案方面,高庭于2025年12月26日裁定纳吉25项洗黑钱及滥权罪名全部成立,判处监禁165年及罚款逾113亿令吉,惟须待SRC案刑期完成后方计算。
特赦局一周内二度召开会议,居家服刑条件明确订立
联邦直辖区特赦局原定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会议讨论纳吉申请,然而当日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发出文告,表示国家元首御准将相关议程展延至下一次特赦局会议处理。仅时隔7天,特赦局随即于9月18日重新召开会议,并于同日作出裁决。
根据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正式文告,国家元首御准的有条件特赦内容包含两项明确约束:其一,纳吉须在其住家服完至2028年8月23日的剩余刑期;其二,纳吉须缴清对其处以的5,000万令吉罚款。文告同时明确说明,若纳吉违反任何所规定条件,该项有条件特赦将自动失效,纳吉必须立即返回监狱继续服完剩余刑期。
这项裁决的背景,可追溯至2024年2月2日。彼时特赦局已宣布批准纳吉刑罚减半:监禁刑期由原判12年缩减至6年,可提前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;罚款亦由2亿1,000万令吉减至5,000万令吉,若无力缴交,则监禁刑期相应增加1年至2029年9月23日。换句话说,本次居家服刑裁决,是在2024年减刑基础上的进一步宽待安排,而非重新起算刑期。
律师界亦指出,居家服刑并非等同无条件释放。据法律界人士分析,纳吉在居家拘留期间须受所规定条件约束,且据报道纳吉不得与其妻拿督斯里罗斯玛同住,行动自由亦受相应限制,与一般假释出狱性质不同。
SRC案定罪历程与1MDB案叠加刑期,司法程序仍持续延伸
现年73岁的纳吉,是马来西亚首位在卸任后身陷囹圄的前首相。其刑事案件缘起于2018年起针对一马发展公司(1MDB,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)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所展开的系列调查,涉及洗黑钱与滥权等多项指控。
在SRC案中,纳吉涉及7项控状全部罪名成立,2022年8月23日被判处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,000万令吉,当天即移送加影监狱执行。此后,纳吉及其法律团队多番寻求上诉与释放途径,包括于2024年4月向高庭入禀申请司法审核,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,已另行御准其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4年刑期,并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一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是否存在,同时要求政府准许其以居家方式服刑。
此项司法审核申请于2026年4月由纳吉主动撤回,当时已有消息流传,纳吉方面正寻求走新特赦途径解决问题。此后数月,特赦局程序加快推进,并于今日作出最终裁决。
不仅如此,纳吉在1MDB案件上亦面临更为沉重的刑事后果。高庭于2025年12月26日裁定,纳吉在1MDB案涉及的25项洗黑钱及滥权罪名全部成立,判处监禁165年及罚款逾113亿令吉。尽管各项刑期同步执行,实际须服刑15年,但法院裁定须先完成SRC案刑期,方可开始计算1MDB案的刑罚。综合来看,纳吉居家服刑裁决仅解决其SRC案的实质羁押状态,1MDB案的后续刑事程序仍悬而未决。
常见问题
Q1:国家元首御准纳吉居家服刑,附带了哪些具体条件?
根据首相署法律事务组2026年9月18日发出的正式文告,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御准纳吉以居家拘留形式,服完SRC案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,同时须缴清5,000万令吉罚款。若纳吉违反任何所规定条件,有条件特赦将自动失效,须立即返回监狱续服剩余刑期。
Q2:纳吉的监禁刑期与罚款,经过哪几次调整?
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在SRC案被判处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,000万令吉。2024年2月2日,特赦局批准刑罚减半,监禁缩减至6年(刑满日改为2028年8月23日),罚款减至5,000万令吉。2026年9月18日,国家元首进一步御准其以居家拘留形式服完剩余刑期,是在上述减刑基础上的附加安排。
Q3:1MDB案对纳吉的刑事后果有何影响,居家服刑是否一并涵盖?
高庭于2025年12月26日裁定纳吉在1MDB案涉及的25项洗黑钱及滥权罪名全部成立,判处监禁165年及罚款逾113亿令吉,各项刑期同步执行下实际须服刑15年。惟法院裁定须先完成SRC案刑期,方可开始计算1MDB案刑罚。本次居家服刑安排仅适用于SRC案,1MDB案刑事程序不受本次特赦直接影响。
Q4:居家服刑与一般假释出狱有何本质区别?读者需了解哪些服务边界?
居家服刑属有条件特赦安排,并非无条件释放。纳吉须遵守特赦局所规定的全部条件,包括据报道不得与其妻罗斯玛同住等限制,行动自由亦受约束。若违反任何条件,特赦自动失效须即时返监。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或条件细节,须向具资质法律顾问查询,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亦为正式信息来源。
Q5:巫统与各方政治势力在纳吉特赦议题上扮演了什么角色?
巫统于2026年5月庆祝创党80周年期间高调重提争取释放纳吉的课题,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党庆上公开提出此议题,柔佛州巫统随后高调呼应,引发广泛关注。与此同时,净选盟(Bersih)等公民社会团体则公开表示反对特赦纳吉,并强调反对立场并非忤逆国家元首。”纳吉团结基金”亦于同日内在3小时内获支持者众筹逾63万令吉,显示舆论高度分化。
本文报导以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正式文告及公开司法纪录为依据,记者:黄禹靖,发布:2026年9月18日。

